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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位倒台的重庆市公安局长、因“妄议中央”被控罪的副部级高官

在官场上,重庆似乎是个不吉祥的是非之地,先后有两位市委书记和四任公安局长倒在这个地方,而且大家心知肚明,都是因为政治原因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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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最高检发布消息,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被公诉。

一个月前,1月23日新华社在题为《一个月内三提“”》文章中曾列举“妄议中央”落马高官,指出“邓恢林“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

邓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2021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邓恢林。经最高检指定,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已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邓恢林早年在家乡湖北工作,2014年出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长级)。2015年6月,他调往中央政法委出任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两个月后同时兼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2017年7月,邓恢林出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8年1月任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他之所以“空降”重庆,则是因为其前任何挺被查。

邓恢林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去年6月12日。据当地媒体报道,他当天主持召开重点建议督办会,就重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关于加强电信诈骗防范和打击力度的建议》进行督办,听取主办、协办单位工作汇报,向提交建议的市人大代表通报办理情况。

两天后,6月14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邓恢林从上任到落马,时间跨度不到三年,外界对邓恢林的落马颇感突然。去年6月15日,有重庆市公安局内部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透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前,“我们一点风声都不知道”。

在官场上,重庆似乎是个不吉祥的是非之地,先后有两位市委书记和四任公安局长倒在这个地方,而且大家心知肚明,都是因为政治原因倒台。

第一位倒台的市委书记薄熙来,外界都认为他是因为挑战习近平走向最高权力之路而被毁。跟随他倒下的是时任重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公安局长王立军。

第二个倒下的市委书记是原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虽然他名义上的罪名是受贿,实则是政治上跟习近平离心离德,以及清理薄熙来“余毒”不力。2017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对孙政进行纪律审查时宣布,经查孙政才“动摇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丧失政治立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此外,重庆市四位公安局长倒台。

1997年直辖以来,重庆先后有6任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是第四个倒下的公安局长,前三位是朱明国、王立军和何挺。

其中王立军案跟薄熙来有很大关联度,他当年意图向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寻求政治庇护被拒。王立军的问题直接引爆薄熙来案。王立军则在2012年9月,因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叛逃和受贿等罪名,被判刑15年。

朱明国曾于2001年至2006年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其被查时间则是2014年,彼时,他已是广东省政协主席,正部级高官。2014年11月29日,在中央纪委网站公布朱明国被调查的第二天,办案人员在朱明国家中搜出大量黄金、钞票,用箱子分装在一起,足足拉了十余车。其中有部分钞票已受潮发霉。2016年4月1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公诉机关指控朱明国收受各项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亿余元,另有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最终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

王立军在重庆的影响很大。2017年2月11日,时任中共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组长徐令义向重庆市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曾特别提到清除王立军思想遗毒不彻底。

何挺是王立军的继任者。为接任王立军,他2012年3月从青海调任重庆出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并执掌重庆警界长达5年。

邓恢林调任重庆之前,何挺被查。2017年6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免去何挺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当年10月,中纪委在通报中指出,何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攀附,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频繁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严重超标;违反组织纪律,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此外,重庆市还有三位副局长倒下。包括1992年出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文强。朱明国在重庆担任公安局局长期间,文强一直是其副手。2003年5月,在朱明国任上,文强出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成为局里事实上的“二把手”。据说,在朱明国离开重庆赴广东任职时,文强将其一路送到目的地。

2010年,文强因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罪行被执行死刑。就在文强被执行死刑的前后两年内,文强的两名副手也先后落马。

2010年2月,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因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行,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2年11月,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建华同样因涉嫌受贿被免职,随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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