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共15道禁令整纲肃纪清扫官场四风!
包括中纪委三次全会公报在内,2013年至今中央先后已出台15个文件通知①,以“严禁”“严查”的口吻砍除公务员的“灰色利益”。15道禁令推出的时间,大多集中于2013年7月份之后。2013年12月禁令发布最密集,该月内公布了针对公务员系统的“禁烟令”、“殡葬改革令”、“禁摊派党报党刊令”、以及“公务接待禁燕窝鱼翅令”。
据统计,15道禁令所消除的“灰色利益”包括:豪华超规格办公楼、党政机关文艺晚会、一般公务用车、会员卡、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吃喝、公款发放赠送月饼年货等节礼、公款印刷赠送贺年卡、公务接待使用鱼翅燕窝或香烟高档酒水、赠发土特产、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等,其中大部分与普通公务员日常工作和生活直接相关。中央在发布禁令的同时,大多还配套有问责措施。
这15道禁令实质是十八大后颁布的“八项规定”的具体化,是落实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它们直指党政体制内官员衣食住行各个容易滋生腐败行为、权钱交易和不正之风的节点,实现对工作、生活、娱乐的全覆盖。八项规定出台后,习近平身体力行,中央常委起表率作用,掀起一场声势颇壮的官场革新运动。不论八项规定还是15道禁令,都旨在扩展和强化党规党纪约束,戒除当前官场盛行的诸多违反党纪的行为或习气。
不论是“八项规定”还是15道禁令,其特点之一就是极细、极密、级严,涉及到餐饮、会员卡、工作楼堂馆所、旅行、公车、吸烟……凡是容易引发潜法则与隐性福利的环节几乎实现无死角全覆盖。有分析认为,没有在中国官场长年体验经历的人实在难以如此精准地击打到“贪吃蛇”们的“七寸”。第二个特点就是,这些禁令和规定均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或中宣部等中央级别单位的名义所发,以中纪委所发最多,亦不乏由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款项。这些直接发自中央的禁令规定以其出发点之高,覆盖面之广,执行力之大,实现对官场管束和震慑效用的最大化。
这一系列的细密严苛的禁令其实也正是“笼子”的一部分,虽然只是一些零碎、暂时的“小折腾”,已使官场有“官不聊生”之感。但是可以预料的是,这些还只是“开胃菜”,未来定然还会有更为“严酷”的党纪、法律、机构架设。这也体现了背负保党固本,乃至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重任的中共中央对执政团队“纯洁性与先进性”的极致要求。
虽然,迄今已有约20位省部级以上官员落马,18万人顶风违纪受处分,官场风气颇有改观,但是,相对于高达数千万的官员总体来说仍然只是小数目。而且也不能排除为数众多的官员未被发现违纪行为,或违纪而未受罚,受罚后重犯。因此,在没有有效的制度性规制与监督的政治环境中,所有为官者都可被视为潜在的违纪者,单单由上而下的反腐行动往往成为运动式,即使能够持久也只会是一次次局部麻醉与补救,始终不能治本。
在已经取得较为显著和阶段性反腐成果之后,更重要的“治本”,即能关住权力的“制度的笼子”也已亟待打造。可以相信,2014年公务员所面临的“禁令”将有增无减。新年伊始, 1月15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纪委三次全会,继续强调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甚至于誓言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此,三中全会发布的公报再次强调:严禁公款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查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将领导干部收受礼金行为纳入重点纠正范围。并要求,在查处的同时还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在这个基础上,中共中央即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官员任用体制进行了诸多改革调整,规定六种人不得升职,尤其对于屡成舆论靶子的裸官、带病提拔等现象进行严格规制,绝了“拿官帽行谋私之实”的路子,无疑是反腐整党制度化的一次重要进步。更重要的是,三中全会《决定》“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部分所提出的一系列涉及到政治权力架构与运行制度的内容,才更符合习近平“制度的笼子”与王岐山“治本”的定义。
仔细品味习近平年初出席中纪委三次全会所作出的重要讲话可以发现,除在开场时作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外,已经将重心放在了构建和强调中共党纪之上。习近平指出,“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便有这种正本清源之意。《人民日报》近期进行舆论动员时也表示,要让“贪官不好贪,庸官不好混,坏官不好受”。贪官、坏官是容不下的,庸官、俗官同样容不下。这无疑是通过制度反腐和整党的新安排。也可以认为,中纪委第二次全会标志着中共整党已经进入第二阶段,并不是不再反腐整风,而是给予制度建设更多的侧重。
现在,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小组,其中突出的是设立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两个专门小组,更表明中央将通过制度化措施反腐和规范党的行为。
这些无不表明中共中央高层以反腐整风为切入口对官场整纲肃纪的决心。这对于社会大众来说是值得欢欣鼓舞的。
①1《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 培训期间不得公款互相宴请,不得集体聚餐吃请,不收受纪念品土特产。
2、《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 纪检系统会员卡清退,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3、《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禁止新建楼堂馆所,严禁豪华装修,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者清退。
4、中宣部等五部门发出的通知 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文艺晚会。
5、《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6、《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严控会议规格,精简会议,不允许在风景名胜区开会。
7、《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8、《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9、《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凡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凡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
10、《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11、《关于严格规范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严禁报刊违规发行的通知》严禁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或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其他报刊。
12、《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