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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加发生两件事须高度警觉-观测西方国家在香港问题上的两大风向标

英加发生两件事须高度警觉-观测西方国家在香港问题上的两大风向标

中国政府在香港实施国安法,招致西方国家的批评与反对。近日英国、加拿大发生了两件事,应该引起高度警觉:一是加拿大宣布“暂停与香港的引渡协议”,二是英国宣布制裁一批个人和机构。

是否终止引渡协议?是否实施人权制裁?是我们观测西方国家在香港问题上的两大风向标。二者有其一者,则表明其为抵制香港国安法不惜与中国作对;相反,没有上述两个举动的,则表明其没有针对中国的恶意。

因此,须高度警觉,密切观察这两件事情的后续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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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来自英、加的两个事件应该引起高度警觉

如上所述的两件事,其中一件事发生在加拿大。新华裔在昨天的文中说了,加拿大宣布“暂停与香港的引渡协议”。因中加之间没有引渡协议,所以加拿大直接“暂停”了与香港之间的引渡协议,而且是单方面决定,显示其不计外交后果的强硬立场。

一般读者可能并不特别关注这一决定,但这的确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这是迄今为止第一个作出这一决定的西方国家。

加拿大的这一决定,表示它坚持抵制香港国安法。这实质上是另一种类型的“反送中”。作为对华态度的风向标,加拿大选边站在了美国一边,正式加入对华制裁阵营。

**另一件事发生在英国。英国日前宣布对4个国家的49人和2个机构实施制裁。**其中25名俄罗斯公民,他们被指与律师、审计员谢尔盖·马格尼茨基受虐待和死亡案有关联;20名沙特公民,被指参与了记者贾马尔·卡舒吉在沙特驻土耳其使馆被谋杀案有关联;2名缅甸军方高级将领,被指卷入了对罗兴亚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的系统性暴力行动;2个朝鲜政府机构:国家安全保卫部7局和朝鲜人民保安部劳改局。

这是英国脱欧后宣布的第一份制裁名单,英国脱欧前曾作为成员国参与欧盟或联合国框架内的人权制裁行动。

尽管这是针对个人和组织、而非针对国家的制裁,却具有指标意义。英国官方表示,希望此举有助于英国树立全球人权捍卫者的形象。英国外交部网站说,这个新的机制“突显了英国作为全球公益力量的地位,彰显了我们对基于规则的国际体系的承诺,以及对捍卫全世界人权受到侵犯的受害者的承诺。”

令外界惊异的是,在美国宣布制裁中国及香港之际,英国的制裁名单上没有中国人和机构。

近日,被媒体问到涉及中国官员的制裁问题时,英国外长拉布回避了这个话题,转而表示:“我们希望与中国有一种积极正面的关系……但是这里真正的问题与信任有关,以及是否能信任中国去履行其国际义务和责任。”他说,“我们向我们的很多盟友以及世界各地很多国际伙伴所传送的,正是这样一个讯息。”

对此,英国下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负责人、保守党议员汤姆·图根达特批评指,英国“对中国侵犯人权的行为长期保持沉默”。

也可能约翰逊政府还在观察和权衡之中,看美国进一步动作,看美国90天后列出的制裁名单,然后再做进一步反应。不排除那时英国按照美国的名单跟进制裁。

所以,我们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须时时保持高度警觉,关注事态发展。

2 终止双边“引渡协议”实质上是另类“反送中”

加拿大“暂停与香港的引渡协议”的背后,是对中国司法制度的不信任和诟病,也涉及西方对华人权状况的看法。

去年发生在香港的一场暴乱的起因是反“修改逃犯条例”,涉及的是中国大陆和香港之间引渡逃犯的法律制度及落实机制。这个“反修例”被乱港者称之为“反送中”。

加拿大“暂停与香港的引渡协议”与香港发生的“反送中”,其背后的逻辑是高度一致的。加拿大在这里开创了一个恶例。

这是一个风向标,谁(哪个国家)跟进,谁就跟加拿大一样对抗在香港实施国安法,或站在支持乱港分子“反送中”的立场上。

根据香港律政司公告,截至今年4月20日,共19国与香港签有移交逃犯协定,且已生效。分别为:韩国、印度、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斯里兰卡、南非、英国、捷克、芬兰、德国、爱尔兰、荷兰、葡萄牙、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另外,法国也已经与香港签署引渡协定,但尚未生效。其中划红线部分都是西方国家。

根据中国司法部官网公告,截至2019年9月为止,全球共有55国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其中已生效的国家有39国,大部分集中在亚洲、中东及非洲,例如韩国、蒙古、菲律宾、越南、泰国、印尼、柬埔寨、老挝、斯里兰卡、巴基斯坦等;欧洲国家包括法国、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保加利亚、波士尼亚与黑塞哥维纳、立陶宛、罗马尼亚;拉美国家包括巴西、秘鲁、墨西哥等。此外,与中国签署引渡协议但尚未生效的国家共16国。其中少数(划红线部分)为西方国家。

由于香港“国安法”明确,不具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者在香港以外地区犯罪,也在此法管辖范围内,引发外界、特别是西方国家担忧“送中”风险。

加拿大“暂停与香港的引渡协议”决定会否成为第一张被推倒的骨牌,引发西方国家连锁效应,这是我们应当密切关注和高度警觉的。

3 警惕西方以人权为由针对中国个人、机构实施制裁

美国的《香港自治法》实质也是以维护香港人权为借口,以国内法制裁中国大陆及香港的个人和机构。

我们不能因为英国日前的制裁名单上没有中国人,就以为万事大吉了。关键性的风向标在于美国列出制裁名单后,英国或其它西方国家是否会跟进。

就西方国家而言,任何国家都可以依据《联合国人权公约》、(2020年)《全球人权制裁条例》及《制裁和反洗钱法》(2018年),寻找一个借口针对他国(包括中国及香港)的个人和机构实施制裁。西方国家认为,这些法律是对全球各地侵犯人权的个人和组织机构实施制裁措施的法律基础。

制裁的目的包括威慑和究责。

这里不得不说《马格尼茨基法案》。

这个《马格尼茨基法案》中的马格尼茨基,生前是俄国律师和税务稽查官,从事调查腐败案。他发现一批内务部官员的贪腐行为后被关进监狱,2009年在狱中去世。他就职的资产管理公司Hermigate Capital首席行政官布罗德认为对马格尼茨基之死需要负责的那些人,在俄国不可能受到惩罚,但许多莫斯科高官都很富有,而且经常到欧美旅游,因此对他们实施制裁是有效的惩罚。于是致力于推动美国国会立法。

2012年,美国众议院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2015年在参议院通过,2016年附加在年度国防授权法中称为法令。该法案授权美国政府对违反人权及国外显著腐败人士实施制裁,例如禁止入境、冻结并禁止官员在美国的财产交易。

俄国总统普京为此震怒,宣布禁止美国公民领养俄国儿童。美国随后扩大了人权制裁名单范围,加上了伊拉克、缅甸和南部苏丹的达官要人,——事实上,只要需要,它可以任意扩大制裁范围。

继美国之后,先后通过了本国版本《马格尼茨基法案》的国家包括拉脱维亚、立陶宛、爱沙尼亚、加拿大及科索沃;澳大利亚、法国、瑞典、荷兰的类似法案正在审议,欧盟去年12月承诺将出台相关法案,因新冠疫情爆发而暂停。

就英国而言,英国外长拉布八年前就开始参与推动英国版《马格尼茨基法案》的立法。据悉,英国版《马格尼茨基法案》授权政府制裁侵犯人权者,包括禁止入境、通过英国金融机构转移资金、从英国的经济活动中受益,以及冻结个人资产。

英国《卫报》指出,有了这样一套英国自己的全球人权制裁机制,意味着英国拥有了可以自行使用的惩戒武器,将来可以用它来对付在新疆和香港侵犯人权的中国官员。

我们对此须保持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