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解密 · 2026年6月21日 周日 第 172 天 / 365 · 全年评说不辍
时政

中英交锋:中国不承认香港人BNO身份 英国移民新政恐夭折

中英交锋:中国不承认香港人BNO身份 英国移民新政恐夭折

1 英国宣布BNO移民新政

中国宣布在香港实施《香港国安法》后,英国政府反应强烈,威胁将为有持有英国国民(海外)(BNO)身份香港人“开通一条通往英国公民的途径”。

随着中英关系的下滑,英国内政大臣帕特尔7月22日宣布,2021年1月将正式对约300万持有英国国民(海外)即BNO护照的香港公民开放入境英国签证申请。

英国移民新政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过去,BNO被视为英联邦公民身份的一种,但在英国本土不等同于英国公民,只能作为访客逗留最多六个月,否则须申请相对应签证,例如是工作签证、学生签证等。

BNO护照仅仅是一种旅行证件。

但英国公布的新移民政策改变了这一切。

根据英国首相约翰逊与外交大臣拉布公布的情况,今后持有BNO护照的香港人将可以在英国工作、生活五年后申请“定居”,并在这之后再度过12个月便可申请加入英国国籍。

这一政策的要点有四:(1)拥有BNO护照的香港人不设人数限制,无需通过技术移民考核,不设财力标准,也不需要满足最低收入要求;(2)可以携带非BNO的直系亲属,包括没有BNO身份的配偶,以及18岁以下子女;(3)为拥有BNO护照的香港人提供工作机会;(4)给与英国海外国民成为全权英国公民的机会。新安排下,BNO可先申请特设“香港BNO签证”,分成两次各逗留30个月,或一次过逗留五年两种情形。住满五年后可申请定居身份(永久居民),再住满一年即可申请成为英国公民。

此外,申请人也须取得没有感染肺结核(TB)的医疗证明,以及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但若有关罪行与“反送中”示威有关,其申请仍将获得考虑。

英国这一移民新政影响范围有多大?

据英国内政部6月份回答议会下议院质询,截至2020年4月,共有35.7万本有效BNO护照仍在流通。英国内政部说,估计有290万人有资格拥有这种护照。

所以,一般都说,英国推出的新BNO政策将涉及近300万出生于主权移交前的香港人。

英国提出移民新政的理由是什么?

按照拉布的说法,这项安排是英国在兑现对香港人的“历史承诺”。

英方认为,中方违背了1984年的《中英联合声明》,没有信守在联合声明中作出的“对香港人的承诺”。

为此,英国政府7月1日表示,由于香港《国安法》严重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英国将为有资格持有BNO护照的港人提供一条移民入籍的途径。

2 中国反击英国移民新政

7月23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由于英方违背承诺在先,中方将考虑不承认BNO护照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汪文斌在例行记者会上说:“英国政府继单方面宣布暂停与香港签订的移交逃犯安排协议,再在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问题上,大做文章。特区政府对此表示不满及反对,敦促英国政府停止干预香港特区事务,重回正轨。”

此前,中国驻英大使刘晓明表示,英国此举“严重干涉中国内部事务”,违反了英国在联合声明中作出的不给予BNO持有人居英权的承诺。

当天傍晚,香港特区政府到也发表声明说,特区政府将支持及全面配合中央政府采取的措施。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英国政府继单方面宣布暂停与香港签订的移交逃犯安排协议,再在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问题上,大做文章。特区政府对此表示不满及反对,敦促英国政府停止干预香港特区事务,重回正轨。”

中方的反制措施将产生什么影响?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香港特区居民视为中国公民,但仍可持有BNO护照作为旅行证件。中方的最新表态可能意味着只持有BNO护照的香港居民将无法前往其他国家。

BBC驻北京记者麦笛文(Stephen McDonnell)指出,北京的进一步措施可能包括迫使中国香港特区护照申请人放弃其BNO护照,让其无法以BNO身份移居英国。

这意味着BNO护照将成为一张废纸,英国推出的针对《香港国安法》的移民新政将落空。

目前香港居民进出各边境管制站(边境口岸)或往返澳门特区,只需使用香港身份证通关,前往中国大陆则只接受中国国家移管理局签发之“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卡)。但BBC记者麦笛文分析说,北京可以在废止承认BNO后,要求航空公司不接受BNO护照作为值机证件,来阻止BNO护照持有人出境到外国。

3 BNO身份的历史印迹

1984年12月,《中英联合声明》列明,香港人在1997年7月1日后虽可保留英国政府颁发的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但不会享有在英居留权。

英国如何将BNO身份合法化?

英国《1985年香港法案》创设英国国民(海外)(BN(O))身份,提供已透过出生或登记取得香港英国属土公民(BDTC)身份者登记,以保留与英国联系。除旅游免签外,BNO持证人入境英国留学、工作等均须申请签证。

BNO属英国国籍,但非英国公民,无英国居留权,在中国香港不受英国领事保护,但在第三国旅行时可享有英国领事保护。

英国《1986年香港(英国国籍)令》对 《1981年英国国籍法》第37条作出修改,加入BNO为英联邦公民之一。规定凡于1997年7月1日前于香港出生者均可申请入籍为BNO,然而有关登记已于1997年底截止,现有BNO护照持有人可终身续领该护照,但其子女和配偶不能取得BNO身份。

护照中注明BNO持证人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具备香港居留权

《1990年英国国籍(香港)法案》明列香港总督可提名5万名香港市民登记为英国公民,这5万人的配偶和子女也同时受惠,俗称“居英权计划”。透过“居英权计划”入籍英国的香港人具备完整的英国公民身份。

4 中国不承认BNO身份源于《国籍法》

英方单方面改变《中英联合声明》的做法遭到中方强烈反对。中国全国人大1996年5月对《国籍法》释法,不予承认BNO与来自“居英权计划”的英国公民身份。这项释法决议作为中国《国籍法》的一部分,被加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实施。

释法决议规定:“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

“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或者‘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都是中国公民。自1997年7月1日起,上述中国公民可继续使用英国政府签发的有效旅行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因持有上述英国旅行证件而享有英国的领事保护的权利。”

这次“释法”还规定:“任何在香港的中国公民,因英国政府的‘居英权计划’而获得的英国公民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予承认。这类人仍为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享有英国的领事保护的权利。”

以上有四个要点:(1)BNO身份的香港人仍为中国公民;(2)BNO护照只是旅行证件;(3)不承认香港人因英国政府的“居英权计划”而获得的英国公民身份;(4)在中国(包括香港)境内不得享有英国的领事保护的权利。

尽管外交部并未说明具体措施,但中国真要停止承认BNO为有效旅行证件,须由全国人大常委启动对《国籍法》的释法程序,以修改1996年5月的释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