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解密 · 2026年6月21日 周日 第 172 天 / 365 · 全年评说不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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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突然通知“撤离” 预示什么危险迫近?

中国突然通知“撤离” 预示什么危险迫近?

就在全球经济界和公众细细品味美联储降息信息,思考如何布局资本投资时,突然被一条来自中国的官方通知惊醒了!

今天,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在官网上发布“驻日本大使馆提醒在日中国公民进行‘海外公民登记’”的通知。登记人要根据自身在日居住地址选择相应都道府县,填写相关讯息完成登记,并指讯息要真实、准确与完整,讯息也会“严格保护”。

之后,中国驻日本使领馆将根据讯息登记情况,“有针对性地推送安全讯息”。

这比之之前的提示性警告“谨慎赴日”,更严厉的警告,被国际舆论场解读为类似“撤侨”的痛公告!

虽然中方通知是以“日本是自然灾害多发国家”、而前几天日本青森县附近海域发生规模7.6地震,但国际舆论场并不这样认为。一是日本近期的地震显然还足以警示公民“撤离”的那种重大灾难;二是联想到日中关系恶化未解,此时此刻发出这种警告,情况明显不对头!

因为发生类似警告只有两种可能,除了巨大的无法避免的灾难外,就是战争!

自高市发出“台湾有事”的挑衅性言论,中国采取了一系列组合拳,特别是最近发生的几件事关系重大:

(一)中国公告联合国“敌国条款”

这是掌握主动打击日本复活军国主义的大杀器。

(二)中国外长给日本上了“七重锁”

①《开罗宣言》

这被美国专家解读为“契约的开始”。契约规定,日本战后必须将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台湾等归还中国。这是后续所有政治和法律逻辑的基石。

②《波茨坦公告》

这被形容为对上一份契约的重申,相当于商业上的“补充协议”,与《开罗宣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② 日本无条件《投降书》

这是法律意义上,日本签字画押、不得反悔的日本“破产清算协议”:日本天皇承诺忠实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并无条件投降。

④中国台湾省受降仪式

这是法理意义上的主权接收,是按照日本“破产清算协议”,完成资产交割。自此宣告中国政府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这是“中国”政权的合法继承。就如一家公司资产重组,法人代表更名,资产权益的自然延续,即中央人民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自然对包括台湾在内的全部领土行使主权。

⑥联合国2758号决议

这是国际法层面的唯一代表权决议,就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具有基本法的法律意义,具有最高约束力。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并立即将台湾当局的“代表”从联合国驱逐出去。台湾就是中国的一个省。

⑦《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中日联合声明》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诺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这是中日双边关系的法律基石。

这是一套组合拳,每一套都打在二战后国际秩序的关键点上,在政治、法律、历史上上锁,将美西方操弄下的台湾问题,从一个模糊的地缘政治争端转化为一个不可辩驳的国际法、国内法问题,同时上升到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秩序的国际道德高度。

这是一个政治、法律与道德的框架,将所有历史的、政治的、法律的叙事固化,堵住了所有试图模糊化说辞的漏洞。一旦进入这个框架,任谁都很难反驳。

它们叙述了日本是战败国的事实,在法律意义上没有重新定义台湾地位资格。如果日本胆敢逾越,如果日本胆敢挑战,中国就可以依据“敌国条款”,先发制人予以打击。

(三)中国海警实控钓鱼岛以及与日本保安船只频频发生对峙

(四)中国J15锁定日本F15

这是指中国辽宁舰航母在琉球本岛东南方向公海上空进行演训时,其起飞的歼-15舰载战斗机再遭到日本航空自卫队的F-15战斗机骚扰时,两次对其实施雷达照射或锁定的事件。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三)(四)都容易引起擦枪走火。尤其(四)是高度敌对且极易引发偶发冲突的事件。

此次事件被视为中日关系因“台湾有事”等议题而对立升级,并从外交、经济层面蔓延至军事摩擦领域的标志。

另一方面,国际问题专家提醒,日本是一个极富冒险、极其疯狂的国家,想想它发动的对俄战争、突然袭击东北军北大营事件、突袭珍珠港事件,哪一件不是冒险和疯狂的。这是一个理智的国家都不可能做出来的危险举动。

在这个敏感时刻,中国突然发出中国在日公民离开日本的警告,难道是偶然的吗?它预示着什么危险迫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