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解密 · 2022年2月18日 週五 第 49 天 / 365 · 全年評說不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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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對釣魚島“安保”心中無底

誰都知道,為了加大爭奪釣魚島的勝算,日本一直欲將美國拉入釣魚島爭端之中。近日,日本外相玄葉光一郎在參院會議上宣稱,釣魚島屬於“美日安保條約適用對象”,且“已與希拉里確認”。其實,日本外務大臣向希拉里確認釣魚島“是否適用於日美安保條約”問題,玄葉不是第一個。早在2010年9月,日本海上保安廳在釣魚島附近海域逮捕中國人船長事件發生後,當時的外務大臣前原誠司訪問美國時,就向希拉里“討”到過這一句話。

日本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向美國政府確認同一個問題,本身就說明其對《日美安保條約》是否“適用”釣魚島心中無底,因而擔憂一旦中日因釣魚島爆發衝突美國會不會依據日美安保條約來出兵相助? 實際上,美國也跟日本一樣對此心中無底,因而在過去幾十年裡要麼不表態說明,要麼含糊其辭,王顧左右而言它。一方緊追此事,一再求證,一方躲躲閃閃,一味迴避,擺明了美日即使在討論、擬定和簽署《日美安保條約》過程中都未涉及該條約是否“適用”於釣魚島議題。顯然,美日雙方對釣魚島存有“主權爭議”一直心知肚明,因而在簽署《日美安保條約》時都不曾明確將釣魚島納入其適用範圍。 雖然《日美安保條約》第五條規定,美國對日本有守衛之職,一旦日本遭到他國入侵,並演變為戰爭,美國有義務共同應對。但是,有幾點值得注意:

一是二戰後期通過的那些構建現有世界體系的《雅爾塔決議》、《波茨坦公告》和《開羅宣言》等文件規定“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顯然不包括釣魚島。這一點美國也斷然不能否認,它不能推翻自己努力建立起來的戰後世界秩序。這也許就是美國在與日本簽署安保條約時不敢貿然將釣魚島納入其中的根本原因。

二是釣魚島問題是1972年美國為了利用日本遏制中國,私相授受將釣魚島行政管轄權交給日本。即便如此,在美軍轉交文件上明確指出:“行政管轄權與主權無干”,“釣魚島問題由中日協商解決或由第三方調解解決”。美國人十分清楚,釣魚島屬於中國領土(即使琉球群島也不屬於日本領土)。它也應該知道,其與日本之間的這種私相授受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腳的,因而是無效的。

三是《日美安保條約》明確規定了美國的出兵條件是必須根據憲法。而美國憲法規定,美國政府出兵捲入戰爭,必須事先得到議會的批准。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在美在長期陷入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之後,要國會批准美軍干預中日釣魚島爭端就會更加困難。更何況美國早就明確“釣魚島問題由中日協商解決或由第三方調解解決”,豈會為釣魚島問題與中國兵戎相見?!

四是奧巴馬政府2009年3月根據日本政府的要求,就釣魚島問題向日方表達了以下的立場:“釣魚島從沖繩返還日本以來,一直處於日本政府的管治之下。日美安保條約適用於日本管治的區域。”奧巴馬政府不僅在這裡迴避使用“釣魚島”一詞,而且也表明:“該屬島嶼屬於有主權爭議的區域,美國政府希望當事者通過和平協商的手段解決。”也就是說,美國只是承認釣魚島目前在日本“管治”之下,並沒有承認就是日本的領土,而是明確其存在“主權爭議”的性質。 五是駐日美軍司令伯頓•菲爾德2011年11月在日本記者俱樂部舉行的記者會見中,談到釣魚島問題時強調:“最善的辦法是和平解決,相信一定能夠找到解決的路子,相信會有比使用武力更好的解決辦法。”菲爾德的話其實說的很清楚,美國不希望動用武力解決釣魚島問題,不希望自己捲入釣魚島衝突或者戰爭之中。

有以上可見,美日心中對於《日美安保條約》是否“適用”釣魚島都是無底的。當然也可以說,日本心中更加無底,所以一再要求美方承諾;而美國心中則是清楚的,那就是釣魚島不是日本領土,或者存有主權爭議,《日美安保條約》“安保”釣魚島沒有法理依據,很難“適用”。但是希拉里為何又要對玄葉光一郎說出那樣的話呢?主要是美國為了遏制中國,需要日本這樣的盟國作為急先鋒,它不能讓日本失望。從希拉里跟玄葉光一郎談話的背景也可以看出希拉里採取的是一種交易性語言,她用一句不靠譜的“承諾”換取日本掏出30億美元巨資幫美國擦阿富汗問題的屁股,何樂而不為?!實際上,外界都認為希拉里是在搪塞或者敷衍日本,沒想到日本當了真,甚至如獲至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