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巖島成中美風暴眼:仲裁法理缺陷凸顯 美航母為其鳴鑼開道
一度熱點已轉移至外交交鋒上的南海局勢近日又起波瀾,美國第七艦隊指揮部6月19日公佈,美軍“斯坦尼斯”號航母戰鬥群和“里根”號航母戰鬥群前一日在菲律賓海展開了防空、海上偵查和遠程攻擊的演習,更直言“維護印度—亞太區的安全及繁榮……是美國的國家利益”。西方媒體報道此事時指出,在南海仲裁案即將於7月初公佈之際,美國雙航母在菲律賓海的演習或是一種提前部署,以應對中國可能使用武力的危險。
這是繼4月23日6架部署於菲律賓克拉克空軍基地的美軍戰機飛赴黃巖島空域展開“海上態勢認知飛行”以來,美國在南海海域的最新一次大動作,美國防長卡特(Ashton Carter)也藉此再次警告中國稱,不要在斯卡伯勒淺灘(中國稱黃巖島)啟動填海造島工程,如果動工“一定會造成後果”,美國與其他國家將“採取行動”。
半年來,美軍在南海的各種動作當中,黃巖島的地位步步凸顯,已經成為雙方爭奪和對峙的風暴眼。3月22日,美國防長卡特就曾在眾議院聽證會上放話稱,將“在軍事態勢和部署方面”對中國在黃巖島的填海造地工程作出回應,不會坐視中國軍事化這一海域。而自2016年伊始,美國方面多位軍事將領反覆就中國在黃巖島的吹填工程提出警告,還有部分“軍事專家”堅信,中國將以黃巖島為基礎宣佈劃設南海防空識別區。而如今美國雙航母高調進入南海的舉動,無疑是所有這些吹風與提前鋪墊一再發展的直接結果。
毋庸置疑,黃巖島在中國南海所控制的島嶼當中地位特殊,相對遠離西沙、南沙群島的黃巖島獨自構成了中國在南海“鐵三角”部署的一極,也是數十萬平方公里廣袤水域中唯一露出水面的礁盤,如果能夠完成黃巖島機場建設,則西沙、南沙群島上已經結束的基礎設施建設與之相互結合,將形成強大的戰略防禦體系,確保中國對南海目前控制地區實現有力的軍事控制,而這自然是美國所不能容忍的。
然而,南海主權爭端時日已久,為何中美雙方在這個春天不約而同地同時瞄準了黃巖島?恐怕真正的謎底仍在於即將公佈的中菲南海仲裁案。
黃巖島在南海仲裁案當中處於極為特殊的位置,首先,它是海牙裁決可能對中國造成最明顯負面影響的發力點。菲律賓在南海仲裁案中對中國所佔領的9項海上地物的法律地位提請仲裁,由於中方控制島礁無一符合“島嶼”定義,而只是岩礁或低潮高地,後二者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無法產生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這些岩礁或低潮高地因此只能落入其他海上地物所覆蓋的專屬經濟區及大陸架之內。
**9項地物中,黃巖島因為地理位置遠離西沙、南沙群島,成為唯一的一個無法依靠中方對其他海上地物的主張產生的專屬經濟區能夠覆蓋的島嶼。**按照中方此前對涉主權問題否決國際仲裁方式的聲明,只要中方所主張的島嶼所產生的專屬經濟區與其他國家的主張存在重疊,仲裁庭就不能作出裁決,但黃巖島缺乏這一客觀保護手段,由此,其地位遭到海牙裁決的直接威脅。
而與此同時,在裁決合法性很成問題的南海仲裁案當中,黃巖島恰恰也是將判決的法理瑕疵暴露得最為集中的一個案例。在2015年10月常設仲裁法院作出的有關法院管轄權的裁決當中,明確認為菲方提出的第10條訴求,亦即“中國通過干預菲律賓漁民在黃巖島進行的傳統捕魚活動,非法阻攔菲律賓漁民謀生”一條完全符合法院管轄權範圍,但是,菲方所提出的所謂“傳統捕魚權利”恰恰已經被《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明確否定,而如果依據公約,捕魚等利用海洋生物資源的活動唯一的法理依據就是該國對附近海上地物的明確主權。黃巖島附近捕魚權利直接指涉主權,仲裁庭無權受理。就受理菲方第10條的判斷而言,常設仲裁法院出現了明顯的法律濫用。
這意味著,對於中國來說,黃巖島既是南海諸島當中目前形勢最為嚴峻、最有必要“採取行動”的一個,也是仲裁法理缺陷最為明顯,最應當“採取行動”的一個,美國以及其他部分國家據此認為,一旦南海仲裁案結果對中國不利,北京勢必首先選擇黃巖島“發難”,而以這種推論為基礎,提前圍繞黃巖島展開軍事部署以便對中國實現“先下手為強”,就成了指導美菲等國近期南海軍事行動的核心方針,並以這一其實並無直接根據的預設為前提,發動了針對黃巖島的一系列軍事威嚇行動。
自2013年1月菲律賓提交仲裁以來,這項舉世矚目的中菲南海仲裁案結果公佈的時間一拖再拖,不但成了南海局勢當中一顆隨時可能引爆的不定時炸彈,而且其漫長的等待時間也為各國在南海的軍事部署競賽提供了機會。美軍本次參與演習的兩艘航母已經宣佈將在南海海域駐留到7月初,這正是仲裁結果的預期公佈時間,而可以斷定的是,在近期這一敏感時段,美菲等國自以為是的“先發制人”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轉載多維新聞2016-06-19,霍娜文,原標題:雙航母南海集結 黃巖島再成中美風暴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