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英廉政公署的神秘使命:港督東廠、特務內控
在人們的印象或認知裡,香港廉政公署以反貪腐聞名,令腐敗分子聞風喪膽,反貪模式為全球反貪機構所效仿。
實際上,這只是它的外表。撕開它的偽裝,其背後隱藏著鮮為人知的另一面:一個神秘的紀律部隊(港英時期,將警察、安保、廉政公署統稱為“紀律部隊”),一個隱秘的特工組織,一個港英政府的兇惡鷹犬。其權力無限大!
在最近爆發的暴亂活動中,突然爆出一個驚人消息:廉政公署主動調查所謂“元朗七二一襲擊市民事件”,並決定成立專責小組跟進,調查方向主要是警務人員有否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香港民主黨議員林卓廷說,有強烈證據顯示,香港警方未盡責保護乘客,嚴重背離職守,廉政公署有適當的權力及角色就事件展開調查。
顯然,廉政公署超出其職權範圍,或者它本身的職權沒有限制。實際上,廉政公署自成立以來,就不是一個單純的“反貪”機構,而是直接對港督負責的管控港府公務員(包括警察),並擴大到社團、商界、學界的等多層面的紀律部隊,其執法權力極大,管控範圍無邊際。
**從廉政公署成立時起,其組成人員就不隸屬政府公務員架構,而是獨立於政府構架之上的特殊權力機構。其最初組建,就受英國軍情五處直屬的間諜機構港警政治部掌控,由港警政治部抽調官員,加上港督派遣官員組成。**其負責人是具有多年情報經驗的港警政治部高管,例如行動處負責人彭定國爵士就是前港警政治部的主管。
廉政公署形式上是針對當時警界貪腐成風而設立,實際上還有另一層職能,一種不能對外明說的任務,即通過打擊警界貪腐而控制警界,包括香港警務處和安保部門。為了實現後一目標,在由港警政治部牽頭設立廉政公署的同時,港警政治部也向警務處、保安部派出高管,實施掌控。
港警政治部同時滲透、掌控這三個機構,是基於1967年爆發的香港“五月風暴”和“六七左派暴動”的局勢。港英政治部作為間諜與特工機構,在平息這場暴動及後續清理“左派”的活動中起到了關鍵作用。此事件給港英政府敲響了警鐘,引起英國及港督的高度重視,在港督和英國軍情五處的直接領導下,港警政治部的職能發生了重要變化,即由過去主要從事情報,轉變到同時滲透、管控港英政府敏感部門,對所有公務員(包括警察)實施監控的特工活動。
**這一轉變發生在70年代初期。1970年代開始,港警政治部成為港警高官的搖籃,控制著香港警察機構、保安部,並滲透到權力極大的廉政公署,實質掌控著廉政公署。**當時,港警政治部開始轉型,變得更為專注內部安保業務,專門成立保安部(Security Branch),負責警隊內部和重要政府部門內部的安保工作,並防止敵對國家特工的滲透。
促使廉政公署成立的直接事件是葛柏總警司貪汙案。葛柏(Peter Fitzroy Godber),英國人,曾任皇家香港警隊外籍總警司,涉嫌貪汙。以葛柏所擁有的權力與地位,除非港督親自出面才可能查處。在時任港督麥理浩的指示下,時任警務處處長薛畿輔親自主持調查葛柏案。但葛柏潛逃往英國,引起香港社會的譁然,積聚已久的民怨爆發,發起“反貪汙、捉葛柏”的大遊行,要求港英政府緝捕葛柏歸案。1973年10月,麥理浩在《施政報告》中提出要成立一個向港督本人負責、並獨立於警隊的反貪機構,終促成廉政公署在1974年2月17日成立。
香港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縮寫ICAC),原稱“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從成立時起,就是一個與所有的政府機關相脫離的獨立的執法機構兼紀律部隊,由專員、副專員及其他委任人員組成,職員1200多人。
**廉政公署在港督的直接領導下,擁有絕對的權力。**它依靠此絕對權力,的確在反貪腐上取得成績。廉政公署名義上打擊貪腐,這個故事聽起來很美。在港英政府和媒體大肆渲染下,廉署給外界正面而良好的評價,正因為如此而很好地掩蓋了其真正目的。
港英時期的廉政公署一直以來的重中之重,就是查處警界“違法”,產生寒蟬效應,從而確立之對於警界的絕對權威。
從廉政公署的歷史背景看,它從一開始就被港警政治部滲透、掌控,成為一個準特工組織。

首任廉署專員姬達
實際上,**這是一個具有內控職能的特務機構。它只對香港最高領導-港督負責,擁有猶如包公龍頭鍘的權力和錦衣衛東廠的手段。**當時創辦人-首任廉政專員姬達(英國人)出身於英國皇家空軍,他在廉署的左右手就是英國軍情局間諜,也是公開的秘密。他也是香港政府應對1967年暴動的核心決策人物。
廉政公署創始成員及高管主要由港警政治部抽調官員,加上港督派遣官員組成,如行動處負責人彭定國爵士就是前港警政治部的主管。其成立不久,就從英國聘請了一批資深警務人員,不乏間諜參與其中。
港英時期,先後7任廉政專員,都清一色的英國本土出生,出身於英國皇家部隊,或任職港英警務處,或主管香港保安事務。而這兩個機構同樣為港警政治部所控制。
比如,第2任廉政公署專員陸鼎堂(Donald Luddington),出身於英國皇家陸軍,在1949年2月,以官學生(今政務官)身份到香港政府供職,展開其殖民地生涯。他先後任職理民官、華民政務司署、警務處、輔政司署、工商署等部門,期間服役於皇家香港防衛軍,1960年11月晉升為防衛司兼首席助理輔政司,主管香港保安事務。1973年至1976年,調任任英屬西太平洋高級專員及所羅門群島總督;1977年調返香港,出任公務員敘用委員會主席;1978年接替姬達為第2任廉政專員。
第4任廉政專員班乃信(Geoffrey Thomas Barnes),出身於女皇直屬皇家西根德軍團,1970年4月加入香港政府,任職於皇家香港警務處,出任副保安司,後晉升為首長級乙級政務官,1981年班乃信以署理保安司身份,首次出席立法局會議,1985年至1988年出任總督特派廉政專員,離職後改任保安司兼立法局官守議員,而保安部門正是間諜機構港警政治部下轄機構。
第5任廉政專員謝法新(David Gregory Jeaffreson),謝法新,出身英國皇家陸軍CBE,JP,1961年到香港出任政務主任,1982年11月至1988年2月改任保安司,卸任前曾署任布政司,期間同時出任立法局官守議員。
**香港迴歸前夕,港英當局撤銷原情報機構-港警政治部,將原政治部人員安插到香港政府各部門和公共機構,其中不少人進入了廉政公署。**在原政治部特工操控下,在後過渡期中英就香港問題展開錯綜複雜角力之時,廉署積極配合港英當時的政策,“在幕後協助末代港督彭定康做了許多壞事,更成為港英當局抗拒平穩過渡、打壓愛國愛港人士的政治工具”。
事實上,港英政治部的一些人員和線人在迴歸前已秘密轉移至廉署工作,成為英方一些重要的潛伏棋子,在關鍵時刻,發揮關鍵作用。迴歸後英國人離開,留下的還不僅是政治部經過訓練的人員。港警政治部作為一個整體,早已於37年前消散在這座城市的車水馬龍間,但他的觸角,早已經伸向香港警察機構、香港廉政公署……還有數不清的政府部門,一直在中英情報對壘的第一線悄無聲息地發揮作用。
嶺南大學公共管治研究部主任李彭廣曾通過研究英國解密檔案,撰寫《管治香港》一書,揭開了殖民地時代香港管治的部分神秘面紗。在查閱解密檔案中李彭廣瞭解到,英治時代,政府機構內部會有安全系統監察內部人員,“另外就是秘書,港英時代,所有的機要秘書都是英國來的,一些重要部門都要自己信得過的人”。港英時代,最敏感的是屬於情報部門的“政治部”。李彭廣在解密的1973年檔案中看到,香港政府最高層的600個職位需經過最嚴密的背景和保安審查,其中三分之二,即400個是警察部門職位,“我估算,起碼有300人屬於政治部”。
據香港媒體《亞洲週刊》曾刊發的一篇報道,在一份北京關於香港問題的報告中曾提到,**“廉署在迴歸前是彭定康操控的準特務機構”,“屬於香港權力最大、工作性質最為特殊的執法機構。由於這個機構的工作方式和偵查手段都非常獨特,屬於最核心的部門,因而一直受到港英當局嚴密控制並安插大批身份特殊的人士進入”。**此文還提到,英國的情報刺探工作也使北京憂慮,廉署作為“特區最鋒利的刀把子”,正刺向特區政府,甚至會刺向中聯辦和北京的駐港機構。
報道指出,**廉署這個“準特務機構”內部被英國人滲透,在內部監控機密通信,對一些案件在重要時刻向傳媒“爆料”,並影響調查方向。**報道指它近年所調查的案件中,不少具有強烈的政治動機。“廉署在迴歸前是彭定康操控的準特務機構”,“屬於香港權力最大、工作性質最為特殊的執法機構。由於這個機構的工作方式和偵查手段都非常獨特,屬於最核心的部門,因而一直受到港英當局嚴密控制並安插大批身份特殊的人士進入”。這也使北京憂慮,廉署作為“特區最鋒利的刀把子”,正刺向特區政府,甚至會刺向中聯辦和北京的駐港機構。
有研究報告指,**監查廉署運作的多個委員會負責人大多都由傳統親英人士擔任。**並舉例:“審查貪汙舉報諮詢委員會擁有監察廉署正在調查重要案件的大權,而現任施祖祥,以前就是末代港督彭定康的私人秘書,其政治傾向和與英方的密切程度可見一斑。施祖祥獲得最多傳媒鎂光燈聚焦的日子,便是1991年出任憲制事務司,為末代港督彭定康奔走香港與北京間,與中方官員唇槍舌劍談判香港政制改革問題;期間,港澳辦前主任魯平更曾點名批評他。該委員會還包括了香港中電集團總裁包立賢、史樂夫等外籍人士,由他們來決定廉署是否結束某個案件的調查大權,這顯然是非常不妥當的。
香港迴歸後,按照《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原則,除了原先英籍的廉專員外,其餘1300多名廉政人員基本是原班人馬直接過渡進入特區政府。當時,出於大局的考慮,一直未對廉署進行適當而必要的清理,因而未能實際掌控這把‘特區最鋒利的刀把子。因此,廉署中上層負責人基本上是在迴歸前進入廉署的,其真實身份以及政治傾向如何,大都難以調查清楚。
香港迴歸後,受到外部勢力操控的廉署掌握實權人士,就利用中方的剋制及忍讓,在迴歸之後依然沒有調整其政治立場,沒有按照成立的初衷,集中打擊和防止政府公務員和公營機構以權謀私及貪汙行為,反而是把刀鋒主要指向了私人機構的所謂貪汙行為上,甚至有意無意地採取了雙重的執法標準:對反對派人士很明顯的違法行為,如民主黨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以公款租用自己物業,以權謀私的行為,他們就輕輕放過,甚至不顧強烈的輿論和社會反應,拒不立案調查;相反,對愛國愛港人士在社會生活或營商過程中出現的瑕疵,就重錘出擊,抓住不放,採用各種特殊手段收集證據,非要弄到起訴不可。雖然廉政專員由中央任命,但是他們實際上掌控不了廉署。
2013年5月27日,鳳凰新聞綜合報道說,北京一份《關於香港廉政公署目前存在問題》研究報告(下稱報告)指出,廉署中上層被英國人滲透,內部通信遭監控,專員權力被架空,無從掌控運作。廉署近年一些案件具強烈政治動機,如麥齊光案和湯顯明案。英國人慾藉湯案阻止香港和內地融合,讓“特區最鋒利的刀把子,插向港府與中聯辦”。
報告提到,廉署屬香港極機密機構,廉政專員屬於這機構的最高領導,但卻有人可以知道他的通訊秘密和隱私。據香港媒體報道:獲“可靠消息”指出,廉署去年(2012年)決定調查前特首曾蔭權涉嫌貪腐的翌日(2月28日),中聯辦警務聯絡部部長謝小青曾致電廉署,並於當晚邀約時任廉政專員湯顯明。報料人試圖將曾蔭權、湯顯明、中聯辦串在一起潑以髒水,卻沒有任何實質內容。爆料人是誰?廉政專員和什麼人通電話,此人又怎麼知道?究竟是廉政專員的電話被人竊聽,還是廉政專員相信了不該相信的人?
廉政專員權力往往被下屬架空。報告舉出一個例子:擔任廉政專員長達5年多的湯顯明,對廉署實際運作也無從掌控。2011年3月18日下午,香港練馬師簡炳墀因涉嫌賄選而被廉署拘捕,而當天上午,湯顯明還和簡一起打高爾夫球。事後,他非常尷尬,在廉署開會時責問下屬為什麼不提前告知,讓廉署最高領導人和一個即將被廉署逮捕的疑犯在一起打球,但廉署有關人員敷衍了事,湯對此無可奈何。
現任特首梁振英剛上任,廉署內部也在麥齊光事件中扮演微妙角色。報告以麥齊光事件為例,指廉署“閃電式”調查與拘捕麥齊光,根本沒有向梁報告,只是在拘捕半小時前通知了梁振英,令梁措手不及。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也因不瞭解案情而在之前為麥政治擔保,造成政治上極大的被動。
一些廉署人員私下表示,麥齊光案另有政治目的,因為麥早已退休而他任職港府期間政績很好,屢獲晉升,經歷5次嚴格品格審查完全無問題,但一旦林鄭月娥請他出山,再度加盟政府,甫上任就被“爆料”說幾十年前任職政府時租房有問題。由於港英時期的警察政治部對政府內部高官的資料全部掌握,而回歸時就將這些秘密資料全部帶回倫敦,彷若不定時炸彈,一旦需要時,就可以定點精準“引爆”,向傳媒“喂料”。他們估計這樣的情況以後還可能會出現。
報告認為,**即使是廉政專員,甚至特首梁振英對廉署的影響也有限。**2006年,羅範椒芬一度擔任廉政專員。但據反映,羅範椒芬在領導這個部門短短一年多的時間內,備受廉署內部排斥,很多事情都瞞著她去做,對廉署的工作方向及偵查的案件等重大問題更難以過問。加上得不到時任特首曾蔭權的支持,僅僅一年多就因小事而被迫辭職。
湯顯明卸任成為廉署暗戰箭靶,知情人士告訴亞洲週刊,湯顯明退休後,曾計劃成立“內地借監香港反貪經驗的研究機構”,有跟廉署分一杯羮之嫌,再加上他在細節上留下話柄。知情人士說,香港迴歸前後,廉署和內地檢察部門來往必然增加,應酬也多。
香港廉政公署高管以及1351名成員中,究竟雪藏了多少港英政治部安插的特工,究竟有多少英美代理人,哪些是敵視中國、為外國勢力服務的人員,我們至今不十分清楚。可以這樣說,廉政公署跟整個港府工作人員一樣,人事調整與變動成為最敏感的問題。或許,一不小心,就可能捅一個馬蜂窩,或戳痛外部勢力的痛處。
2016年,行政長官梁正英任命廉政公署負責人,引發廉政公署一連串的人事變動,頓時引起軒然大波,引發港英時期遺老遺少和禍港頭號人物陳方安生的集體跳腳,就是最明顯的例證。
當時,廉政公署專員白韞六白經請示行政長官梁正英,取消李寶蘭署任執行處首長,李寶蘭隨即離職前休假,執行處處長(私營機構)丘樹春同日起署任首長一職。距離退休年齡尚有7年的李寶蘭突然被取消職務而離開廉署,廉政公署內部這一人事調整,不僅在廉署內引起震盪,而且在香港政界引發“大地震”,可見廉政公署認識問題極為敏感,背後的因素極其複雜。
這一人事變動立即引起反對派泛民陣營反彈,有立法會議員要求特首及廉政專員公開回應今次人事變動。,緊接著,“反中”的公民實踐培育基金及香港2020於8月13日聯合舉辦公民論壇,以此為重點,舉辦題為“誰帶頭摧毀廉署和法治?”的論壇,向特區政府行政長官發難,並邀請港英時期遺老遺少前來助威,包括前廉政專員施百偉(Bertrand de Speville,英國人)、禍港頭目-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女士、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前立法會議員及廉政公署審查貪汙舉報諮詢委員會成員吳靄儀女士、公民實踐培育基金主席詹德隆等。
廉政公署從成立時起,就受命於港督,直接對港督負責,這一傳統在九七回歸後保留下來,直接對行政長官負責。廉政公署作為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的機構,行政長官有權過問甚至直接進行人事調整。這一正常的人事變動,跟立法會議員何干?跟這些遠離香港特區政府的“外人”何干?但他們卻糾結在一起,向特區行政長官發難!
從他們的講話中可見,上述人事變動顯然戳中了廉政公署的要害,戳痛了他們的神經。他們矛頭所指,直接指向行政長官對於廉政公署的直接領導權,試圖動搖行政長官對於廉政公署的領導地位,從而消弱行政長官的權威!

前專員施百偉曾經是這一制度的執行者,最瞭解這一制度設立的本源,但他這次專程從英國趕往香港,針對廉政公署人事案開炮,提出修訂廉政公署條例,刪除如廉署“符合行政長官命令及受行政長官管轄下”的字眼。雖然他不敢公開否定廉署向特首負責這一基本制度,但卻提出,“負責”不應包括接收“命令”或受制於某人。這等於形式上承認、實際上架空行政長官對於廉署的領導。
廉政公署條例第5條規定,廉政專員在符合行政長官命令及受行政長官管轄下,負責廉政公署的指導及行政事務;除行政長官外,廉政專員不受任何其他人指示和管轄。施百偉卻質疑規定中的“命令”、“管轄”兩個概念,說什麼“過往未曾試過對廉署在運作上的自主構成影響,皆因歷任港督或行政長官在行使有關權力時運用得宜,並且自我約束。”意思很明顯,即現在的行政長官運用權力不恰當,沒有“自我約束”,所以廉政專員不應接受其“命令”與“管轄”。這等於直接否定廉政公署條例第5條規定。
他還質疑《基本法》第57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廉政公署,獨立工作,對行政長官負責。”,說“我的理解,‘負責’並不等同廉政公署條例第5條的‘符合行政長官命令及受行政長官管轄下’。我認為‘負責’不應包括接收‘命令’或受制於某人。”
施百偉甚至否定《基本法》相關規定,質問道:“我們需要問:基本法有否阻礙立法會檢討及修訂廉政公署條例?如果沒有,條例應如何修訂?”他最終落腳點還是試圖刪掉廉政公署條例第5條中的兩個概念:“命令”、“管轄”。他大言不慚地說:“我認為字眼如‘符合行政長官命令及受行政長官管轄下’等可以刪除;而基本法第63條規定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當中‘不受任何干涉’的字眼反而可以加進去。這樣做,除符合基本法之餘,更可摒棄過往40多年沿用已久,但對世界級反貪組織的生存構成威脅的歷史包袱。”
這個港英時代權傾香港朝廷的廉署專員,這時卻認為廉署“過往40多年沿用已久”的制度,在香港迴歸後已經成為對廉署“生存構成威脅的歷史包袱”,而要“摒棄”!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
在這裡,這位前朝高官還第一次透露,廉署“過往近乎高度機密的組織,演變成今天除了非迫不得已需要保密的情況下,其他都要儘可能公開、透明”。

相對於前港英時期廉署專員施百偉,禍港頭目陳方安生的言辭更具挑釁性,而且直接挑明行政長官對於廉署的權力須改變。
陳方安表示,對廉政公署連串的人事變動“感到非常震驚”。她挑釁地說:我認為有必要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由社會上公正、廉潔的人士擔任主席及成員,就有關議題重新進行檢討。她一面強調“廉署的獨立性“,一面將問題轉到”廉政專員本人與特區首長間相互的責任“。然後落腳在”因為廉政專員只需向特區首長彙報及負責,特首亦需要避免干預廉署處理及調查貪汙投訴的日常工作,及嚴謹地堅守和維護廉署的‘獨立性’“。
一言以蔽之,行政長官不要介入廉署人事。失去了人事權,行政長官還能領導廉署嗎?
她直接挑明這次人事案的當事人:廉政專員白韞六,被去職的李寶蘭。將這個正常人事變動描繪成“混亂的人事變動事件”。為此,她不惜大肆渲染、唱衰廉署。說廉署士氣低下,舉例“廉署有超過七成的員工拒絕出席週年晚宴,已清楚反映他們對近月的人事變動極為不滿”。她甚至引用莎士比亞在《哈姆雷特》的名句:“廉署內部已出現腐爛狀況”。
她指責行政長官過問廉署人事,自己卻對此指手畫腳:
“對於李寶蘭署任執行處首長的安排,究竟是基於署理職位以行政方便,抑或是將會晉升而署任,白韞六亦未能清楚交代。如果是前者,白韞六根本無須要就取消署任一事知會行政長官,但白韞六卻表示他事前有‘知會‘特首。相反,如果李寶蘭署任是基於將會有晉升的安排,以李已經署任超過一年,而其職務及級別本身又具相當的敏感性,究竟廉政專員是否有徵詢貪汙問題諮詢委員的意見,及預先提醒行政長官有關的’突然降級‘將會引起公眾疑慮及嚴重打擊員工士氣?如果有,結果為何?”
“白專員並非終止李寶蘭的委任,而是選擇取消其署任,這樣做白專員就可以避過責任,無須跟從《廉政公署條例》第8(2)條的規定,諮詢貪汙問題諮詢委員會的意見,這等同剝奪李寶蘭申訴的權利,而整件事件根本完全缺乏透明度。”
她最後的話才是要害:“立法會必須優先處理廉署事件並向行政長官施壓”!
行政長官直接領導廉署,過問或者介入廉署人事理所當然,關立法會什麼事?!要立法會施壓行政長官是何居心?!
以上可見,這些英國代理人對廉署人事變動及其敏感,對這次人事調整極為害怕**。他們怕什麼?難道這次人事調整撼動了港英時期安插的間諜、特工或英政府代理人?還是他們害怕如此下去,終有一天,廉署將不再是英國代理人之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