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解密 · 2026年6月21日 週日 第 172 天 / 365 · 全年評說不輟
港亂曲終人盡

港亂終於走到了盡頭,曲終人盡了!亂港分子機關算盡,到頭來,反算了自己性命。

僅僅一天時間,香港劇情大反轉,香港特區政府及警方罕見強硬起來:

**——8月29日,媒體突然爆出特區政府內部正在討論是否祭出“緊急法”議題。**問題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雖然沒有明確表示是否會動用“緊急法”,外界關注的焦點已然放在了她“沒有否認”這一點上。**沒有否認,意味深長。**另一方面,香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對外表示,當香港進入緊急情況及公共安全受到威脅時,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可以宣佈實施“緊急法”,無需經過立法會審議。這等於為特區政府頒佈“緊急法“作腳註。

這是落腳點。止暴制亂,首先是特區政府的職責,它當然要硬起來,站在風口浪尖上,不怕風吹浪打。背後有中央力挺,有駐港部隊和武警做堅強後盾,你還能擋不住?!如果你認慫,硬不起來,搞不定,駐港部隊和武警就要出手了。所以,就有了祭出“緊急法”的最後警告。

香港《星島日報》專欄發評論稱:“特首對於引用《緊急法》言而未盡,卻已如震聾啟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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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香港警方的態度隨之強硬起來,對暴亂分子說“NO“:不能容忍可能發生的暴力行為。

當天下午,香港警方召開例行記者會回應對8月31日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時,表示這是警方基於對所獲情報,以及對過去兩月形勢進行分析而作出的決定。警方有理由相信這次集會將會出現暴力行為,並對公眾安全造成威脅,警方不能容忍可能發生的暴力行為。出於對公眾安全、公共秩序、保護他人自由和安全的考慮,警方對8月31日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如果此次集會最終未獲批准,有市民仍堅持參加此次集會,並作出違反《公安條例》的相關行為,或將面臨5年監禁。

在警方強烈警告下,意圖組織“831”遊行的民陣,在提上訴被駁回後低下頭來,宣佈取消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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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威懾下,港毒分子作鳥獸散,開始大逃亡。與此同時,香港警方發起雷霆行動,全方位抓捕亂港頭目及其骨幹分子、暴力犯罪分子。

據媒體報道,港警已抓了10餘亂港頭目,其中包括以”違法達人”自居的屢次犯罪分子。這其中包括:

港獨頭目、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

香港“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員周庭;

“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

“港獨”組織“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

帶頭衝擊立法會的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

帶頭衝擊立法會的陳姓女子(姓名、職業不詳);

帶頭衝擊立法會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鄭松泰;

亂港分子、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區諾軒;

亂港分子、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譚文豪;

亂港分子、香港沙田區反對派議員許銳宇;

“本土派”沙田區反對派議員陳國強前議員助理邱文勁……

過去24小時被捕的這些“亂港”分子,恰恰都與“亂港”、暴力衝擊立法機構、襲警或其他犯罪行為有關。

遺憾的是,香港再次上演“警察抓,法官放”的滑稽劇,昨天上午剛被捕的“港獨”分子黃之鋒和周庭,下午被批准各以1萬港元保釋。案中涉及3名被告,依次為黃之鋒(22歲)、林朗彥(25歲)及周庭(22歲),其中黃之鋒及周庭由警車押解前往法院出席聆訊。

外籍法官再次成為維護港毒、港亂分子的保護傘!成為維護香港法治的障礙!

港警果斷出手,行動迅速,密集逮捕亂港分子,既有些意外,也在意料之中。警方如此重拳出擊,禍港亂港的內外勢力頓時人心惶惶,猜測這是否預示著港府止暴制亂的什麼“大動作”?

實際上,這是自然而然地事情,並不奇怪。香港騷亂已持續快3個月了,港府和警方依法止暴制亂越來越緊迫,到了非止暴制亂不可得地步!

香港警方採取的雷霆行動,與近日同時發生了三件事情,有高度的相關性:

其一,也是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解放軍進入香港“輪換”;

其二,與此同步,公安與武警再次在深圳集結演練;

其三,特區政府討論是否祭出“緊急法”。

在目前高度緊張且敏感的關鍵時刻,以上三件事同時出現,聯繫在一起,給人強烈的警示。一些港毒分子受到強烈刺激,感覺風聲鶴唳,開始著急抓狂了。

讓我們來看看這三件事情的背後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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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一件事情,引發國內外高度關注。**中國國防部新聞發言人風輕雲淡地回應:這是“解放軍駐港部隊的一次正常輪換”。

關鍵的問題不在於“輪換”本身,而在於此次“輪換”選擇的時間窗口,更在於解放軍入港的方式。據央視新聞報道,28日晚23時許,執行輪換任務的陸軍部隊分別從深圳駐地出發,以摩托化機動的方式成多個梯隊、從多個方向往香港營區開進,29日上午完成進駐香港。而此次輪換採取多口岸通關、多路機動、立體投送的方式,從深圳灣、皇崗、文錦渡、沙頭角四個口岸進入香港,穿越多條幹線公路,摩托化機動梯隊陸續抵達駐香港部隊位於港島、九龍、新界的各個軍營。

解放軍如此大規模、全方位進入香港,不論是否“正常輪換”,其對於港毒暴亂的嚴重警告意味甚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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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任國強針對記者另一提問的回答,給人背後的用意不簡單。

有記者提問:請問在10月1日國慶節之前,如果香港局勢依然無法平息,解放軍駐港部隊是否會參與處理香港事務?

任國強的回答有三點值得特別重視:

一是香港駐軍依法履行香港的防務職責,有決心有信心有能力履行好駐軍法賦予的職責使命,守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

二是示威活動必須遵守香港的法律,解放軍駐港部隊也將一以貫之地嚴格依法履行自己的防務職責。

三是解放軍進駐香港22年來,始終是“一國兩制”的堅定捍衛者,始終是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堅定捍衛者,也有能力、有信心守護香港的繁榮穩定。

任國強把問題說透了,說白了。兵臨城下,無異於最後的通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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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二件事,跟第一件事情聯繫在一起,警示意味加重。**武警和公安警察此次直接針對平息暴亂進行的聯合演練,針對性極強。任國強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說,此次演練主要是檢驗部隊跨區機動、維護社會穩定的實際能力。

@人民日報微博發文稱,武警和公安在深圳聯合大練兵。“暴徒”頭戴黃色安全帽,手持雨傘、木棍、火燒手推車不斷對部隊“發起衝擊”,全副武裝的部隊手持長盾牌組成多個方陣應對,用粵語喊出“撤退撤退!”,並出動水炮車驅趕,最終成功處置暴力騷亂事件。

我們知道,武警部隊的職責使命之一,就是“參加處置暴亂、騷亂、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襲擊事件和其他社會安全事件”,以及“對突然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違法事件依法實施處置,包括處置叛亂事件、騷亂及暴亂事件、群體性治安、械鬥事件等。反恐怖,主要是反襲擊、反劫持、反爆炸。”

所以,武警的動向更引人矚目。

真是無巧不成書。上面兩件事被曝光的同時,外界感到特區政府的態度突然強硬起來,就有了第三件事情:

香港特區政府內部正在討論是否祭出“緊急法”議題。
關於什麼是緊急法,已經有很多介紹。“緊急法”即香港現行法例中的第241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旨在授予行政長官與行政會議在緊急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訂立規例的權力。“緊急法”授予了行政長官如下權力:

在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而不需通過立法會。

歷史上,港英政府曾出臺針對“動亂”的“緊急法“。較早是在1922年通過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是針對當時的海員大罷工的。最近一次動用,是針對“六七暴動”。特區政府可以借鑑港英政府的做法,動用“緊急法”以止息動亂。

因此,一些專家認為,“緊急法”是特首和行政會議通過法律手段止暴制亂的一把“尚方寶劍”。

有分析指出,特區政府提出、研究、甚至動用“緊急法”,這是香港社會朝著依法止暴制亂邁出的正確一步。在中央支持下,有駐港部隊和武警做後盾,也許是“四兩撥千斤“,平息港亂實現”軟著陸“的絕妙一招。

動用“緊急法“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最後手段,我們希望最好在沒有祭出“緊急法”之前,平息這場持續三個多月、對香港社會帶來災難性影響的動亂。

當然,特區政府需要作最壞的安排,防止極少數喪心病狂的暴徒,把局勢強行逼到了不可收拾,非要動用“緊急法”的地步。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有消息說,雖然“民陣”暫時取消了原計劃的“831”遊行,但是縱暴派仍不死心,依然煽動支持者”決一死戰”。令人感到擔憂的是,那些自稱為“勇武派”的暴徒已準備了大量自制燃燒彈及強力攻擊性武器,企圖將暴力行為再次升級,更有人打算使用遙控無人機,直接把燃燒彈投向建築物或警察身上。這些暴徒甚至密謀再赴香港國際機場鬧事,還將攻擊目標對準中聯辦大樓。在此背景下,昨晚發生3名黑衣暴徒突然襲擊警察,砍傷警察事件。

所以,絕不能掉以輕心。正如偉人所言:反動派不打不倒!他們絕不會自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們要警惕暴徒們“圖窮匕首見”,做最後的瘋狂。

好在香港警方看清這一點,已經做好應對準備。特區政府警務處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在例行記者會上發出警告:倘若今天有違法行為發生,警方會在適當時候使用適當武力制止暴力行為。有立法會議員嚴肅提出,由於暴力行動繼續惡化,特首應認真考慮實施戒嚴或引用緊急法控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