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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位倒臺的重慶市公安局長、因“妄議中央”被控罪的副部級高官

在官場上,重慶似乎是個不吉祥的是非之地,先後有兩位市委書記和四任公安局長倒在這個地方,而且大家心知肚明,都是因為政治原因倒臺。

第四位倒臺的重慶市公安局長、因“妄議中央”被控罪的副部級高官

2月26日,最高檢發佈消息,重慶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鄧恢林被公訴。

一個月前,1月23日新華社在題為《一個月內三提“”》文章中曾列舉“妄議中央”落馬高官,指出“鄧恢林“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

鄧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2021年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鄧恢林。經最高檢指定,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已向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鄧恢林早年在家鄉湖北工作,2014年出任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正廳長級)。2015年6月,他調往中央政法委出任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兩個月後同時兼任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

2017年7月,鄧恢林出任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18年1月任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他之所以“空降”重慶,則是因為其前任何挺被查。

鄧恢林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去年6月12日。據當地媒體報道,他當天主持召開重點建議督辦會,就重慶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上的《關於加強電信詐騙防範和打擊力度的建議》進行督辦,聽取主辦、協辦單位工作彙報,向提交建議的市人大代表通報辦理情況。

兩天後,6月14日下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鄧恢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鄧恢林從上任到落馬,時間跨度不到三年,外界對鄧恢林的落馬頗感突然。去年6月15日,有重慶市公安局內部人士向《中國經濟週刊》記者透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前,“我們一點風聲都不知道”。

在官場上,重慶似乎是個不吉祥的是非之地,先後有兩位市委書記和四任公安局長倒在這個地方,而且大家心知肚明,都是因為政治原因倒臺。

第一位倒臺的市委書記薄熙來,外界都認為他是因為挑戰習近平走向最高權力之路而被毀。跟隨他倒下的是時任重慶市委常委、副市長、公安局長王立軍。

第二個倒下的市委書記是原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雖然他名義上的罪名是受賄,實則是政治上跟習近平離心離德,以及清理薄熙來“餘毒”不力。2017年7月14日,中共中央決定對孫政進行紀律審查時宣佈,經查孫政才“動搖理想信念,背棄黨的宗旨,喪失政治立場,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此外,重慶市四位公安局長倒臺。

1997年直轄以來,重慶先後有6任市公安局局長,鄧恢林是第四個倒下的公安局長,前三位是朱明國、王立軍和何挺。

其中王立軍案跟薄熙來有很大關聯度,他當年意圖向美國駐成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被拒。王立軍的問題直接引爆薄熙來案。王立軍則在2012年9月,因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叛逃和受賄等罪名,被判刑15年。

朱明國曾於2001年至2006年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其被查時間則是2014年,彼時,他已是廣東省政協主席,正部級高官。2014年11月29日,在中央紀委網站公佈朱明國被調查的第二天,辦案人員在朱明國家中搜出大量黃金、鈔票,用箱子分裝在一起,足足拉了十餘車。其中有部分鈔票已受潮發黴。2016年4月1日,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朱明國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公訴機關指控朱明國收受各項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41億餘元,另有9104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最終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

王立軍在重慶的影響很大。2017年2月11日,時任中共中央第十一巡視組組長徐令義向重慶市委反饋巡視“回頭看”情況,曾特別提到清除王立軍思想遺毒不徹底。

何挺是王立軍的繼任者。為接任王立軍,他2012年3月從青海調任重慶出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並執掌重慶警界長達5年。

鄧恢林調任重慶之前,何挺被查。2017年6月,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免去何挺的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重慶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當年10月,中紀委在通報中指出,何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謀求職務晉升搞攀附,長期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務接待,揮霍浪費公共財產,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頻繁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辦公用房和公務用車嚴重超標;違反組織紀律,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此外,重慶市還有三位副局長倒下。包括1992年出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文強。朱明國在重慶擔任公安局局長期間,文強一直是其副手。2003年5月,在朱明國任上,文強出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成為局裡事實上的“二把手”。據說,在朱明國離開重慶赴廣東任職時,文強將其一路送到目的地。

2010年,文強因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等罪行被執行死刑。就在文強被執行死刑的前後兩年內,文強的兩名副手也先後落馬。

2010年2月,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彭長健因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罪行,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2年11月,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唐建華同樣因涉嫌受賄被免職,隨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