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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核酸檢測造假!12問“假陽”何時休?!

又有核酸檢測造假!12問“假陽”何時休?!

最近,又出現兩起核酸檢測造假事件,一是11月13日,內蒙古賽斯基因科技有限公司錯報核酸檢測結果,將部分群眾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反饋為陽性,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

二是11月10日,昆明寰基醫學檢驗所在核酸檢測採樣過程中“弄虛作假,出具虛假報告”,被昆明市衛健委立案調查。

利用核酸造假髮國難財,禍國殃民,天理不容,法律不容!

幾天後的11月18日,看到一則消息: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對北京樸石醫學檢驗實驗室有限公司以及周某某、武某某等7人,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向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大快人心,卻是遲來的正義!

今年5月21日發生的北京“樸石醫學檢驗實驗室”造假案,直到現在才被提起公訴,而4月至5月發生的多起核酸檢測造假案,至今杳無音信。

為何核酸檢測造假事件屢屢發生?

此前,已經發生9起與核酸檢測相關的事件

**(1)**今年2月,鄭州金域臨床檢驗中心有限公司故意傳播病毒案;

**(2)**今年4月,合肥和合醫學檢驗實驗室、合肥諾爾醫學檢驗實驗室故意出具假陽性報告案;

**(3)**今年5月,上海中科潤達核酸檢測在同一小區同一天測出13個假陽性案;

**(4)**上海鈞濟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提供失準核酸檢測報告案——該公司屬於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無CMA、CNAS相關檢測資質,無官方網站;

**(5)**今年5月21日,北京“樸石醫學檢驗實驗室”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案;

**(6)**今年5月23日,北京時珍堂中西醫結合醫院核酸檢測點正在使用的樣本保存液超過保質期;

**(7)**今年5月27日,北京金準醫學檢驗實驗室“在核酸檢測過程中涉嫌違法犯罪”、“破壞疫情防控、侵害人民健康”,被北京海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立案調查;

**(8)**今年5月29日,北京中同藍博醫學檢驗實驗室在核酸檢測過程中涉嫌違法犯罪,被警方立案偵查;

**(9)**今年9月24日,石家莊和合醫學檢驗實驗室檢出陽性,卻故意隱瞞不報,造成疫情擴散,被石家莊警方立案偵查。

加上11月兩起案件,共發生12樁與核酸檢測相關案件,也許這還只是冰山一角!

在國內防疫的緊要關頭,核酸檢測“造假”事件卻愈演愈烈。從鄭州到合肥,從上海到北京,核酸檢測造假,為何屢禁不止?

一句話,為了追求暴利!

以金準醫學為例,把3管混合成一管,利潤率從原本的5%一下子激增到205%!

有報道說,一箇中小機構日檢測量都能過萬,月營收幾千萬,月利潤也達千萬量級,甚至連核酸檢測創新技術研發中的初創企業都迎來了資本熱捧……

核酸檢測很賺錢,今年前4個月,中國核酸檢測費用高達1500億元!

正應了一個偉人的話: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資本就會蠢蠢欲動;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資本就會冒險;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潤,資本就敢於冒絞首的危險;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資本就敢於踐踏人間一切法律。

但是,這些暴利與因疫情導致的經濟損失相比,與因陽性導致封控、送方艙的民眾遭受的困苦相比,簡直是微不足道的!

每一個“核酸造假”的新聞出來,必是一樁驚世駭俗的醜聞,無不讓人膽戰心驚,因為後面跟著的,是一大片痛不欲生的受害者。

因為太賺錢了,於是核酸檢測機構跟著暴增!

數據顯示,疫情爆發前,我國具備核酸檢測能力的醫療機構僅4946家,截至2022年5月,全國有1.3萬家醫療衛生機構、超過3.5萬個檢驗實驗室可以開展核酸檢測。

也就是說超過60%的醫學檢驗機構成立於疫情爆發後2年內。

其中魚龍混珠,第一財經《百億“江湖”,北上廣深核酸檢測機構大調查》中披露,檢測機構的註冊資本平均值至少在1000萬元以上,但有不少實繳資本大打折扣,甚至0元也能開設。

如北京的58家檢測機構中,量化(北京)醫學檢驗實驗室有限公司、北京方圓平安醫學檢驗實驗室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均為認繳,實繳資本最低值為0元。

5月13日,國家衛健委給出了一個數據:核酸檢測實驗室的室間質評合格率達到99.7%。

聽起來合格率很高,但以3.5萬家核酸檢測實驗室為基數, 0.3%意味著有105家核酸檢測實驗室不合格。

**好了,重點來了,我們要問(1)**為何核酸檢測造假事件屢屢發生? 還有多少“假陽”沒有被查出?誰去查了?

**(2)**究竟是誰決定選擇第三方核酸檢測機構?各地選擇第三方核酸檢測機構是否合乎公開公平公正的程序?有沒有不合格、甚至沒有資質的機構被選上?

**(3)**第三方核酸檢測機構根據什麼標準確定受檢人是“陽”還是“陰”?檢測過程是否合規?是否全程有監控或監督?

**(4)**社區採檢人員是否都持有正式醫護證書?誰審核他們上崗的資格?

**(5)**對於造“假陽”案為何不能像嚴打一樣,從重從快?

**(6)**造“假陽”,這其中有沒有內外勾結,共謀利益?即有沒有腐敗?造“假陽”僅僅是一個追求利益可以了之的嗎?這裡面有沒有制度設計的問題?

**(7)**為什麼一些地方熱衷於動輒搞全員核酸檢測? 為何在中央發佈二十二條“新政”後,還這樣搞?

**(8)**為了幾例陽性就搞全員核酸檢測,如此興師動眾勞民傷財,值得嗎?

**(9)**有關方面算過核酸檢測的成本與利潤嗎?有沒有嚴格的毛利比管理?

**(10)**有誰算過核酸檢測費用究竟有多大?事先有沒有預算?事後有沒有決算?這筆帳看起來就是一筆糊塗賬,搞到那算哪?

**(11)**有誰算過為了核酸檢測,動用了多少社會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受檢人員誤工的個人收入損失和企業經濟損失,以及受檢人員往返交通及其它費用?

**(12)**現在除了核酸檢測公司發大財,有幾家企業生意好做?

各地政府好好想想吧,如何認真落實中央二十二條措施,如何改進優化核酸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