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圍繞是否引渡斯諾登正式展開角力
藏身香港的NSA前電腦技師斯諾登始終神隱不現。全球目光仍然聚焦於斯諾登身上,關注斯諾登的境況,尤其關注斯諾登的去留:他是否被美國政府起訴,是否會被引渡回國? 昨天,同時有兩條信息吸引了人們的眼球:
一則是:美國聯邦執法者正式對“稜鏡”事件主角斯諾登提出刑事指控,罪名包括間諜活動、盜竊以及轉換政府財產,同時向香港提出,以臨時逮捕令將斯諾登拘留。
另一則是:香港警方已與史諾登接觸,並提供安全住所。同時,香港警務處長表示:執行香港法律,而不會執行外國法律。
這兩則消息是相對應的,預示著中(港)美圍繞著斯諾登的去留正式展開角力。 **對於美國而言,引渡斯諾登志在必得。**據《華盛頓郵報》報道,聯邦檢察官已經向弗吉尼亞州東部區法院遞交了一份密封的文件,正式對“稜鏡”事件主角斯諾登提出刑事指控,罪名包括從事間諜活動、盜竊以及轉換政府財產。弗吉尼亞東部區法院,位於斯諾登前僱主、中情局承辦商博思艾倫總部所在地區,也是長期負責關乎國安案件的地區。報道還稱,美國已經向香港提出,以臨時逮捕令將斯諾登拘留。
司法部官員表示,向斯諾登提出刑事指控,意味著美國下一步向香港提出要求有了法律基礎。執法者現在有60天遞交起訴書,之後將有權將斯諾登引渡回美國受審。 **中國香港則用香港法律及機制回應美國。**據香港媒體報稱,香港警方21日最新消息指,已有警員與他接觸,並提供安全住所和保護,相關安排會持續到史諾登離境為止。香港《蘋果日報》22日報導,香港警方發言人21日對港警已與斯諾登有接觸的說法回應稱“不評論個案”。但報導指,港警與史諾登接觸後,僅查看他的證件,確定史諾登並非逾期在香港逗留,並未與他談話或向他錄任何口供。
據香港《星島日報》網站消息,香港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強調,會按香港的法律和機制處理事件。曾偉雄表示,與香港簽署司法互助協議的司法管轄區若發出移送要求,港府會按香港法律及現有機制處理,並經由律政署及法院處理,警方亦會按相關法律及相關機制處理。
被問及美國政府一旦提出要求,香港方面會否發出臨時拘捕令,會否把斯諾登引渡回美國時,曾偉雄未正面回應,只表示香港警方只會執行香港法律,不會執行外國法律;而所有人在香港,包括遊客都要遵守香港法律。
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也表示,任何國家向香港提出移交逃犯要求,都要根據香港法例辦事。民航處表示,任何人駕駛私人飛機來往香港,必須獲得民航處處長允許,並須於航班預計到達或離開前最少三個工作天前申請,非經常來往香港的航班更須於兩星期前提出申請。 香港能否頂住美國壓力是目前外界最為關注的?這背後是中國政府的態度:是否介入?或以何種方式介入?
就美國而言,仗著其龍頭老大的地位和外交優勢,氣勢洶洶而來;而在香港背後則站著強大民意和靠山-中國。香港媒體公佈的民調顯示,一半香港人反對遣返斯諾登,支持遣返的只有17.6%。而中國至今對此保持沉默,但卻公開要求美國就稜鏡秘密監聽項目做出合理解釋。所以,外界都認為,美國從香港引渡反水情報人員斯諾登的壓力陡然增加。 斯諾登的命運究竟會有怎樣的結局?
據美國CNN分析報導,史諾登可能命運包括:
——90天內申請難民:成為聯合國認定的難民,能讓他在港居留,但難民審查程序常耗時數年。目前聯合國拒評。
——獲冰島政治庇護:他已透過維基解密申請冰島庇護,但冰島未表態,且這類議題須經國會同意,公眾可能也有番辯論。
——簽證過期遭逮捕:若未申請難民,他可申請香港政治庇護;但須證明遭遣返美國會受酷刑,難度高。
——先搭機離開香港:若簽證將到期,美國又沒正式動作,可離港,航空公司無義務通報美方,就算機上有美執法人員,也無權逮捕他。
——美國發逮捕令遭拘:這是對他最不利的處境,此情況下港府有權決定是否將他引渡回美。 實際上,還有其他多種可能,比如斯諾登改申請冰島庇護為申請俄羅斯庇護,而俄羅斯總統普京已經公開表示可以對他進行政治庇護;香港以政治犯或告密者對他提供政治庇護;中央政府和香港之間利用“一國兩制”彈性空間互相扯來扯去,讓斯諾登事實上長期滯留香港。 所以,中國香港可能是斯諾登的護身符!